Saturday 3 October 2015

十年的你

距離上一次看書看到揪心、流淚,是多久以前的事?
《十年的你》,最後一章,我哭了。


我被遺忘,被妳遺忘,遺忘在一條名叫傷慟的路上。
那遠到看不見邊際的盡頭,妳可在那個地方?
我問過神,問過鬼,問過佛祖,問過菩薩,
妳到底在哪一場夢裡面,而那場夢何時與我共枕同床?

我成天成夜,聽著時間的呼吸,用哭白了的髮,寫寂寞的詩。
我把傷眸當硯,我把血淚當墨,我的靈魂是我的紙,我的身體便是信封。
我該寄往何處予妳?而你又該何回我?

是不是你也在那條叫座傷慟的路上,如果是,我是否也該把你遺忘?
但怎麼遺忘也長,傷慟也長,告訴我哪兒是短,我便哪兒往。

溫暖的清晨同樣,溫暖的西暮同樣,搖椅上的我同樣,而我冷冷地望。
別要我頂著熱情欣賞,我已失去熱情的光。

妳說我詩裡總有看不完的惆悵,像濃黯的霧那般地茫,
我裹著兩人份的被單,作著一個人的夢,
詩難不愁悵,人難不拾殤。

我低聲地問,那在遠方的妳啊。
如果我寫一首詩給十年後的妳,妳將在哪兒讀它?

----藤井樹


一生中,我們愛過好幾個人。
有人說,初戀懵懂,第二段刻骨,第三段就永久。
並不然。
你可以最愛其中一位,而“最愛”的定義,是你真的付出了許多,只為看見他/她的一個笑容。
你可以包容他/她的所有任性,。
累嗎?這是其次,因爲你並不想失去他/她。
然而失去的時候,有多少愛,就有多少恨。

最後回頭一看,你想再續戀情的,已經不再是你最深愛過的那一位。
或許,最平淡,甚至傷害你最深的那一位,一直守護著你。
就算幾個十年以後,他/她對你的心,依然不變。


“昨天晚上,我需要你。
前天晚上也是,大前天晚上也是,大大前天晚上也是。
可是,你只剩下一個電子郵件信箱位址,幾個英文字母,幾個點,一個@。
這是一道一萬四千公里的傷口,從飛機起飛的那一瞬間就開始被撕開。
我和你,這道傷口,就算花十年的時間,也不補回來了。”
——十年前,尼爾收到田雅容的信


昨天晚上,我需要你。
前天晚上也是,大前天晚上也是,大大前天晚上也是。
可是,你只剩下一個電子郵件信箱位址,幾個英文字母,幾個點,一個@。
這是一道一萬四千公里的傷口,從飛機起飛的那一瞬間就開始被撕開。
我希望十年後,我們會在第一次相遇的地方,把這道傷口補起來,用我們的愛。”
——十年前,田雅容寫給十年后的尼爾的信


“I was not your woman, I was not your friend,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......
We weren't meant to be, 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 time,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.
I hear you still say, love yourself.”
——Madonna


我突然想起陳奕迅的《十年》。
十年之前 我不認識你
 你不屬於我 我們還是一樣
 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
 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

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
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
 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
 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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